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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推送】刘小强 蒋喜锋|从自由的学科建设走向有组织的学科建设——知识转型背景下一流学科建设的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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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知识转型背景下,学术自由不断“萎缩”。今天的一流学科建设处在内外双重的约束之中。一流学科建设不只是自由的学术,更要遵从科学、政治和市场等多元逻辑,充分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走向有组织的一流学科建设,要强化行政力量对一流学科建设的规划组织; 强化作为行政负责人的院长的组织领导; 强化绩效考核的推动和督促。

关键词

学术自由; 学科建设; 一流学科; 知识转型

作者简介

刘小强,江西湖口人,博士,南昌师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校长;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知网科教战略发展研究院院长;江西师范大学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蒋喜锋,江西丰城人,博士,江西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学科建设在本质上是人才培养、学术团队和科研创新的“三位一体”。[1]显然,无论是人才培养,还是学术团队建设,抑或是科研创新,学科建设均是涉及高深知识的严肃的学术活动。所以,长期以来,学科和学者总是高举“学术自由”的旗帜,根据纯粹学术研究的走向、按照理性的科学逻辑来开展学科建设,往往抵制来自管理层的规划和协调,消极对待国家、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大学(本文中的大学是在“高校”这一概念的意义上使用,下同)的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在学术自由这一“神圣”原则面前,也经常是缩手缩脚、底气不足,不愿甚至不敢过多地对学科建设施加影响。这样一来,在“学术自由”的学科建设中,很多学科对外缺少服务意识和能力,对内缺少沟通和协调,学科建设缺乏定力、合力和动力。这样的学科建设松松垮垮、走走停停,效果很不理想,学科水平难以提升。

从字面上看,学科建设就是对学科进行建设的意思,其本身即意味着外力对学科进行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地施加影响,规划、协调甚至管理学科的成长发展。显然,如果学科的成长发展是完全学术自由的事情,我们就不需要进行任何的学科建设。从这个角度来说,学科建设在本质上与学术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矛盾和抵触的。今天,在知识转型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由于外部需求导向和内部目标协调需要,一流学科建设更是处在内外双重的约束之中,学术自由不但在实践中受到“挤压”,而且其长期以来的合法性基础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显然,如何辩证地认识和对待学术自由,是当前一流学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知识转型背景下学术自由的“萎缩”

(一)科学与社会传统“契约”中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最早可溯源于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自由”的观点。这一观点在启蒙运动中得到广泛接受。尽管不同语境下的含义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学术自由”指的就是学术机构或人员开展学术活动不受外界不必要干扰的自由。长期以来,作为学术活动的一项基本伦理原则,学术自由被认为与科学的理性原则一脉相承。科学是理性的活动,是无止境的探索过程,是自为目的的,任何来自国家、社会或个人职业方面的限定和影响均会损害科学。[2]所以,“科学在广阔前沿的进步来自于自由学者的不受约束的活动,他们用探求未知的好奇心所支配的方式,不断地研究他们自己选择的课题”[3]当科学在作为个人的闲情逸致、不需要外部资助的情况下,科学家可以不考虑外部其他因素的影响,自由地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理性认识的逻辑去从事研究。但是,从科学史来看,即使是现代科学作为社会建制得以确立,科学得到了外部社会资源支持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学术自由仍然在严格意义上得到了相当好的维护。例如,将学术自由体制化的柏林大学,虽然作为国立大学,承载的是国王威廉三世“以精神的力量来弥补在物质方面所遭受的损失”的梦想和期许,被当作普法战争失败后“国家重建之中首要考虑之事”[4],国家和政府不仅在经费上承担了大学建设和发展的支出,甚至还将大学教授聘任为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学术自由的原则仍然被当作了柏林大学建校和治校的支配性原则,并被体现到大学的教学科研事务和组织管理中去。不但政府的影响被严格地阻挡在大学之外,而且大学管理层的行政权力在以教授为代表的学术权力面前也是“弱不禁风”。而实际上,经洪堡、施莱尔马赫、费希特等人在哲学层面上的阐释,学术自由与“修养、科学、寂寞”等一道被确定为德国古典大学的核心理念之一。[2]在此后的200多年里,伴随着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德国大学的成功以及德国大学模式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学术自由逐渐成为现代大学的意识形态,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同和遵守。在20世纪上半叶以及此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科研活动要么是属于科学家个人的活动,要么也只是大学、科研机构或企业的自主行为,国家并未实质性地参与到科研活动中去。[5]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政府在大学中实施的有军事目的的科研资助,虽然在大学科研中看到了国家和政府更加清晰和强有力的背影,但这也只是特殊时期“昙花一现”的特殊安排而已。二战甫一结束,万尼瓦尔·布什在总结传统科学范式、阐述科学与社会的关系时,即使面对政府、社会对科学越来越关注、支持和要求越来越多的形势,仍然非常“固执”地维护德国那种国家负担经费但不干预学术自由的模式,并为学术自由这一原则进行了辩护:一方面,他“精明地”要求政府和社会“应在尊重研究自主性的前提下资助科学,特别是基础科学”,因为“基础研究是技术进步的先驱”,基础科学是技术进步的长远而强大的动力,对基础科学的投入能够通过技术创新得到回报,从而满足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国防、健康及其他需要。[6]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了基础科学研究中的完全学术自由,要求要排除外界任何应用目标对基础科学研究的影响,认为“应用研究总是排斥纯研究”,“基础科学一旦受命于不成熟实际应用目标,就会断送它的创造力”。他说:“科学共同体可以不必关心应用目标,可以不必关心国家利益,却能够自然而然地为国家利益服务。国家也可以放心地资助科学并且不干预科学,却能够自然而然地从科学的发展中全面获益。”[7]布什关于基础科学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观点,成为战后几十年里美国国家科学政策的基础[6],并为科学共同体和世界各国政府广泛接受,在社会和科学之间构建形成了“社会(国家)资助科学但不干涉科学”的“契约”关系。而在这一契约关系中,学术自由不再只是一种学术活动的原则,而且还是维护这一契约关系的重要机制。

(二)知识转型背景下学术自由的“萎缩”

但是,20世纪的最后25年以来[8],人类社会的知识与经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带来了知识、经济和社会的多重转型。一方面,经济社会越来越依赖知识,作为经济和社会新形态的“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的出现,让知识不仅仅只是应用于实践,而且还将知识和创新从过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9]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和方式上,创新驱动发展越来越成为一种新的、压倒性的发展战略而备受推崇。

另一方面,知识自身也在转型。因为深度融入经济社会中去,知识生产的价值取向越来越从“求真”向“求用”转变,知识生产越来越成为被应用驱动、在应用中和为了应用的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系日益模糊,知识生产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社会,不但越来越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外部资源支持,而且在知识生产的方向、方式、评价标准和质量控制机制等方面越来越向经济社会靠拢、开放,知识生产越来越从追求“不接地气”的、纯粹的“真理”向追求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理”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知识的转型要么是以“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变,或从“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的面孔出现,要么是从高等教育的角度被刻画成“创业型大学”“创业科学”“学术资本主义”等概念和理论,或是从创新的角度被称之为“巴斯德象限”理论、“三螺旋”理论等。[10]

知识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将社会和科学的传统“契约”撕毁。因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示出越来越突出的功用,科学知识和生产知识的科学研究能力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竞争的“利器”。正如克列孟梭所说,因为战争太重要,所以战争不能完全交给将军,因为知识和创新太重要,所以也不能完全交给科学家,科学从过去完全掌握在科学家手中的“私器”转变上升成为国家的“公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的力量,特别是作为公众利益代表的政府越来越深地介入科学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去,开始规划科学的发展,引导,甚至决定科学发展的方向———越来越从“资助”科学向“管理”科学转变。[6]当现代科学发展成为一种重要且花费不菲的社会体制,需要政府部门在各种研究群体和研究单位辅佐下“掌舵”和监管的时候,“科学政策”(science policy)就成了一个研究领域和一套行政管理实践。[8]

科学和社会契约关系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科学从过去的科学家自由自主自治的事业,转变成为了服务各种各样外部利益和目标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政府的力量之外,市场的力量也不容小觑,市场不但通过提供科研经费来推动和影响科学,而且还“亲自”举办科研机构、开展完全服务于市场利益的科学研究。此外,公众对于科学的介入也越来越深,媒体和舆论也影响,有时甚至主导科学的方向。这样,我们看到了一个令科学家感到非常失望,也非常无助的现象———那就是学术自由的“萎缩”!科学研究越来越不自由了,科学家要服务的外部利益越来越多,接受的束缚也越来越多。

二、知识转型背景下一流学科建设的内外双重约束

知识、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是一个悄悄进行的过程,尽管这一过程可以追溯到20 世纪70 年代末80 年代初,但是直到1996 年OECD 组织才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知识转型的相关理论也是90 年代中后期以后才开始提出。受发展阶段和国际传播滞后的影响,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上接受和推动知识、经济和社会的转型要到21 世纪以后,作为发展战略的创新驱动发展直到十八大以后才被提出,而真正成为政策则要等到2016 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纲要》颁布以后才开始得以贯彻落实。所以,与20 世纪90 年代启动的“211 工程”和“985 工程”相比,“双一流”建设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所处的背景和形势与过去大为不同,因而其建设的价值导向和目标也与过去迥异。在某种意义上,“211 工程”和“985 工程”建设仍然可以看作是知识转型前、传统的“求真”知识范式下的行动,追求的是纯粹学术水平上的世界一流,而“双一流”则是在知识转型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求用”知识范式下的重大战略举措,追求的是一流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今天,在知识转型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双一流”建设明确提出了“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和“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的建设方向,鲜明地烙上知识转型的时代色彩。很显然,相对于过去的学科建设而言,今天一流学科建设更加强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由于外部需求的导向和内部协调的需要,因而处在内外双重的约束之中。

(一)一流学科建设的外在约束

1.国家战略需要与政治逻辑的约束

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国家广泛而深入的参与。[15]国家根据国际竞争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科学从过去的单纯资助演变为直接的管理,政府不但通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来影响科学发展,还通过直接发布科研项目来引导科学发展方向并决定具体的研究问题。显然,这意味着科学作为自主、自治的封闭领域被打破,科研活动作为一种完全自由的学术活动已经变得不再可能,科学家在确定研究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考虑甚至受制于国家的战略需要。“今天自由的头脑没有自由地发挥,而恰恰相反,他们发现自己被拴到诸如健康、国防、经济竞争力等之类的国家目标上。学院、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始依赖于联邦的研究资助,这种依赖性被传递给他们所雇佣的科学家和学者,从而进一步限制了智力的‘自由发挥’。”[11]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紧密相关。科学研究中学术自由被国家战略需要不断地“侵蚀”,使得国家战略需要成为今天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价值维度,要求一流学科建设在遵从科学逻辑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要接受政治逻辑的制约。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发达国家中表现得比较普遍。如日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实施的“卓越中心(COE) 计划”,就是由政府首先确定对未来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十大学科领域群,然后由各大学申报。德国实施的“卓越倡议”精英大学计划就分为专家评审和政府评审两个阶段,先由专家委员会依据科学逻辑对各大学的申报进行评价,然后政府再依据国家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全国各地教学科研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最终入选名单。[12]又如美国的国家卫生研究院(NIH) ,其对科研项目的评审也首先是由同行进行科学逻辑的评审,然后由政府成立的国家咨询委员会再进行复评。同行评议“被期望代表‘科学’和科学家的利益,而国家咨询委员会在做出决定过程中,需要更广泛地关注公共卫生和国家政策”[11]。显然,今天在一流学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在确定学科定位、建设目标、学科方向和建设策略等方面时,在遵从科学逻辑的同时必须遵从政治逻辑,考虑国家的战略需要。

2.经济发展需要与市场逻辑的约束

知识为经济和市场服务的思想由来已久,莫雷法案、威斯康星思想都推动了将大学生产的知识应用于技术和经济的实践。但是,这种建立在仅仅应用知识之上的联系仍然是间接的、“肤浅”的,因为大学只是为市场提供解决行业问题、实现技术进步所需要的基础研究,知识只是经济发展的一种资源[9],大学并没有直接为了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来进行知识生产,学术研究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知识生产方式不因为知识的应用而被改变。在这个过程中,学术自由在大学的知识生产中仍然能够得到坚持。

但是在20 世纪70 年代中后期以来,因为石油危机、经济发展“滞胀”和新自由主义的上台等,在大科学发展对科研经费需求越来越大的同时,政府对大学科学研究的投入却大幅减少,巨额的科研经费缺口使得大学开始向市场寻找替代政府的出资人。大学以及教师开始进行一些市场导向的科研服务,从而获取相应的资金支持,这就是学术资本主义的出现。[13]从此,大学的知识生产方式越来越以应用为导向,大学的科学研究逐渐向产业领域和市场靠拢,知识生产的价值取向日益从“求真”向“求用”转变,产业科学开始兴起。与此同时,经济发展越来越依靠知识生产,因为知识的深度参与,经济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过去建立在实体的物质资源基础之上逐渐转向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之上,其标志就是1996 年OECD 的“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可以说,知识转型和知识经济几乎是同时出现的两件事,或者说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知识转型推动了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发展同时又要求和推动知识转型。知识和经济的深度融合,使得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市场逻辑开始不断“侵蚀”传统的学术自由,市场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大学知识生产的方向。在美国,到20 世纪80 年代中期,“市场逻辑已经在大学广为接受”,“自此市场逻辑就成为考量学术研究价值的主要方式和实现这种价值的最佳途径”。[9]

在知识转型和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学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非常密切。显然,一流学科建设要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在遵循科学逻辑的同时还要努力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遵从市场逻辑,引导学科团队面向社会需求,瞄准现实问题,把学科产出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一流学科建设的内在约束

1.大学内部约束: 学科点要服从学校整体

学科是内在建制和外在建制的统一体,是认识的组织(知识体系)和社会的组织(组织机构)的有机结合。[14]所以,学科建设也存在两种形式,一是知识和理智层面上的学科建设,二是社会建制层面上的学科建设。社会建制层面上的学科建设即对大学中作为人财物等要素集合的学科的建设。因为同一学科可以在不同大学布点,而学科只有一个,所以这样的学科建设其实不是对一门学科的建设,而是对大学里具体的学科点的建设。

我们经常所说的一流学科建设其实更多地是一流学科点的建设。一个学科点其实是一个组织系统,对应了开展学科教育和研究所需要的各种人财物资源。一流学科点是具体大学的学科点,是一流或高水平大学的组成部分,一流学科建设必须服从一流或高水平大学的整体建设。因为大学的发展定位和特色要通过其内设的所有学科点的定位和特色体现出来,一流学科的定位和特色也必须与大学的发展战略同向同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于整体的一流学科点来说,还是对于个体的学者来说,学科建设都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而是要接受大学整体发展战略的约束,学科方向不能脱离大学定位随意设置,人才培养、学科团队和科研创新等“三位一体”的学科内涵也要努力呼应并体现大学的办学定位和特色。

2.学科学术共同体内部的约束: 学科点要服从与同行学科竞争的需要

知识和理智层面上的学科建设,就是将非学科、前学科的知识领域建设成为“学科”,或是对现存的学科进一步加强建设,推动其不断成熟、分化出更多的次级学科。这种形式的学科建设实际上是对学科知识体系的丰富完善,是由国内外同一学科的学术共同体来完成的。学术共同体的成员通过开展科学研究,不断生产学科知识,为竞争科学发现的优先权开展激烈竞争,从而赢得学术声誉。

尽管我们经常说的一流学科建设更多地指的是学科点,一流学科建设也更加强调学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但是一流学科建设的“一流”仍然是在同行学科点的比较中得出的一流,“一流”仍然包括学术水平上的一流,仍然需要在学术共同体内的竞争中实现一流。所以在一流学科建设实践中,为了实现一流的建设目标,学科点要在学术共同体内积极和同行学科点开展竞争,采取合适的竞争策略。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整体的学科点和个体的学者都不能完全地遵从科学逻辑、完全学术自由地进行学科建设,而是要在综合考虑学科知识发展态势、同行学科点优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寻找最容易突破的学科空间和最容易成功的竞争路径,在学科点设定学科布局、学科方向、学科特色等和个体学者开展学科研究上服从学术共同体内竞争的需要。

3.学科点的内部约束: 个体学者要服从整体的学科点

虽然高等教育理论认为大学是一个“松散联合”的组织,处于“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15],但是我们认为,在知识转型的背景下,大学内部一个个具体的学科点不应是处于“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之中的“松散联合”,它们都是以特定学科或知识领域为基础,履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人财物系统,是高度有组织性和结构性的系统。[16]在这个系统中,学者个人不可能完全地学术自由,他要接受学科点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系统的各种约束。一方面,一流学科建设不是个别学者能完成的事务,而是所有学术人员共同的事业,学者个人必须与其他人互相配合,全体学科人员需要步调协调地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另一方面,学科点有自己的传统和优势,学科建设也有明确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学者个人不能随心所欲,应服从于学科整体的传统优势和目标方向。所以,在一流学科建设过程中,学者个人的学术自由需要服从学科和团队协调的目标,个人的学术兴趣需要服从学科点的传统、特色和定位,个人应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做出个人的贡献,而不是脱离学科点孤僻地自我经营。一流学科点内部必须是有组织性、结构性的,才能完成学科建设的使命,而且这种组织程度和结构紧密程度直接影响或决定学科点的水平。

显然,因为一流学科建设要接受政治、市场等逻辑的制约,所以它不能完全遵从理性认识的科学逻辑,还需要考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一流学科建设要接受各种因素的内外双重约束,所以它不能完全只由学科点说了算,它需要兼顾国家、政府、社会、大学等不同主体的需要。因为一流学科建设是对一个作为人财物系统的学科点的建设,显然它不能只是个别人(学科带头人)的事业,也不能根据个别人的学术兴趣来决定,而是需要考虑科学发展的总体趋势、学科内同行竞争的格局和学科团队的学术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作为整体的学科点,还是作为个人的学者,均都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完全随理性延伸所及、自由地进行学科建设,而是需要将上述各种约束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确定方向、设立目标、加强协调,合理确定目标、制定明确的规划、实施强有力的组织管理,将学科点的全体力量有效地组织起来,朝着一个共同目标前进。

三、走向有组织的一流学科建设

当大学偏安社会一隅,寓居于“象牙塔”之内,不与社会发生密切联系的时候,大学才有可能享有最充分的自由。但是,当大学的功用和价值不断加强,社会对大学的要求和关切就会越来越多,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就越来越复杂,这时大学所受到的羁绊和制约就越来越多。今天,处在知识、经济和社会多重转型的时代,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和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大学已经从社会的边缘走进社会的中心,与政府和产业一起成为知识经济社会中的主要机构[17],并且作为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中最重要的一根螺线,处于国家或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在这个背景下,大学和大学建诸其上的学科早已超出了纯粹作为学术单位的边界,承担了越来越广泛、沉重的社会责任,甚至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寄托。在这种情况下,一流学科不可能完全是学术自由原则下的自由学科,而应该是同时外部兼顾多方利益、内部协调合作的有组织学科。一流学科建设绝对不再只是学术自由的学术事务,而且也应该是有组织、有目的、有意识的行政管理事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今天的一流学科要从自由的学科走向有组织的学科,一流学科建设也要走向一个有组织的过程。

(一)在行政和学术之间: 强化行政力量对一流学科建设的规划和组织

在现代大学发展的早期,基于认识的理性逻辑所确立的学术权力是大学管理的最高甚至是唯一的权力,“教授治校”成为大学管理的最好表达形式。但是后来,因为大学规模扩大和行政管理事务增多让学者不堪行政管理重负,同时也因为大学在社会中地位日益提高,从而使得政府和社会对大学的欲求越来越多,这时大学出现一个特殊的行政管理群体并日益壮大,行政权力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权力形式出现并日益与学术权力“分庭抗礼”,大学中学术权力的表达从“教授治校”蜕变为“教授治学”。但尽管如此,除特定的政治背景之外,这时的学术事务总体上仍然是掌握在教授手里,认识的理性逻辑还可以得到尊重。

但是处在知识转型和知识经济的今天,基于理性认识的科学逻辑完全主导的知识生产和“教授治学”的格局再一次被打破,学术自由越来越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的“挤压”,科学逻辑、政治逻辑、经济逻辑等多条逻辑相互作用、“多元治学”成为知识生产的新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学术自由“萎缩”,学术权力的空间变小,并且越来越集中在学术事务的技术和实施层面,而行政权力以及由此演变的政治权力日益壮大,并且在战略和方向层面上逐渐主导了学术事务。今天,我们不但不能再固守传统理念、追求至高无上的学术自由,反而还应该立足时代背景和大学角色的变化,积极行使行政权力,呼应和满足大学外部的社会需求。

学科建设职能部门是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事务的责任主体,对内是全校一流学科建设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外则是国家战略需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代理人”。学科建设职能部门要积极行使行政权力,努力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各方利益,在政府、市场、社会、大学、学科点和学者们的诉求中寻求体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在大学层面的一流学科建设实践上,行政权力发挥作用的重点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组织学科准确定位,即在学科目前现状和学者学术兴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大学发展目标、学科的国内外竞争态势和学科点的历史和优势,组织学科确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特色。行政权力推动学科准确定位,避免了单纯“为学术而学术”的学科建设,保证学科建设接受内外双重约束、满足内外不同主体的需求。二是推动学科形成定力。一流学科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坚持、保持战略“定力”。但是因为人员、喜好、利益格局等多种因素的变化,很多学科在建设过程中“心猿意马”“东张西望”,建设重点摇摆不定,方向设置变化频繁,人才引进五花八门,学科研究随心所欲,最后学科停摆不前。所以,如何在体制机制上相对固化学科发展方向和特色、促进学科累积性增长发展是行政权力管理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在院长和带头人之间: 强化作为行政负责人的院长的组织和领导作用

学科一般都有学科带头人,经常由未担任行政职务的权威学者担任。因为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修养,所以传统的学科建设一般都是由学科带头人来领导和推动,这种学科建设模式其实是“教授治学”原则的现实表现。但是在今天知识转型的背景下,这种模式可能存在诸多的不适应: 一方面,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学科带头人遵从完全的理性逻辑,可能不会考虑外部政治逻辑、市场逻辑和内部诸多约束的要求,这样的一流学科建设可能会完全脱离前述内外双重约束,成为脱离知识转型背景、罔顾内外不同主体需求的“学术建设”; 另一方面,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学科带头人缺乏足够的组织能力。学科的内涵丰富,在横向上涉及了教学、科研、服务、人事、财务等多方面的事务,包括了方向、队伍、平台、设备等多种要素,在纵向上跨越了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一流学科建设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左右逢源”“上下贯通”,多种不同的事务、要素和教育层次能够紧密联系、协调沟通、团结合作,围绕共同的特定定位,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显然,一流学科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且繁重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度大量的人财物,协调校内外多个管理部门,特别是今天还需要对接到国家战略和经济市场需求,接洽政府官员、企业家、用人单位等不同主体,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学术事务范围。这样的一流学科建设,需要的带头人不只是一位学术意义上的“大师”,更需要一位强有力的管理意义上的领导人。所以,从一流学科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完全由纯学术的学科带头人组织推动的学科建设可能会存在方向发散、人员涣散、组织散漫、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

院长作为学院的行政负责人,一方面,他代表院级单位的行政权力,作为科层制系统中的一个层级,其职责对上必须执行指令、接受考核评价,对下能指引方向、组织资源、动员力量。另一方面,学院院长一般也是有较高学术修养的学者,所以院长又不是一般的行政人员,或者说是“学术行政人员”,既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管理上下、协调各方,又熟悉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理解学科发展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院长领导学科建设可能要优于不担任行政职务、作为纯粹学者的学科带头人。当前,在一流学科建设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发挥院长的组织领导作用。

(三)在建设和绩效之间:强化学科建设绩效考核的推动和督促作用

传统认为,任务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得对科学不能实行完全官僚主义的计划和控制,因为“科学工作过程的控制是由深处研究现场的实际操作者来实施的,而并非受控于外部权力所建立的精致规则和管理体系。准确地说,开展什么工作,怎样开展以及何时开展,都是由科学家决定的,而并非其他任何群体,更不是那些处于正式权力科层体系中的行政管理者。”[8]科学研究过程的这种“低重心”,使得大学也被视为是一种高度“底部沉重”的组织,其作为“松散联合”、处于“有组织无政府状态”就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因此,在将学科建设主要等同于科学研究的传统认识里,无论是一线的学者,还是政府或大学等学科建设的管理者,均既排斥或不敢对学科建设的过程进行干预,也排斥或不敢对学科建设的结果和绩效进行考核,这样的学科建设经常处于“有过程无结果、有建设无绩效、有目标无考核”的状态,学科有带头人没有责任人,有目标没有指标,有要求没有考核,这样的学科建设缺少劲头,没有动力。

今天,知识转型以后,在有明确目标导向的大科学研究过程中,知识生产和创新的过程不再像过去那样属于私人的自由领域,不再源于个人的智慧,也不再是偶然的灵感,今天的科学研究和知识生产日益走向“有组织的创新”过程。[18]走向有组织,说明可以对科学研究和知识生产的过程进行精心组织,对生产效率可以进行管理,对生产绩效进行考核。显然,科学研究如此,学科建设更可以如此。今天的一流学科建设不是学科自发、无意识地成长,而是需要学科人员有目的、有意识地努力,需要强有力的组织管理和外力推动。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的一流学科建设中,管理层既要加强学科建设的规划和组织,也要紧扣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突出社会贡献度,加强绩效评价。通过加强绩效评价,推动和督促学科自身加强建设过程的组织,提高建设效率。

行文至此,似乎有必要做一点澄清。本文从头到尾一直都在强调学术自由的限度、一流学科建设的内外约束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组织性,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要完全否定一流学科建设中的学术自由,更不是要把一流学科建设变成为行政主导、科层运行的一般管理事务。我们只是想说明今天知识转型背景下学术自由的限度和双重约束下提升一流学科建设组织程度的合理性,我们的目的是希望改变今天一流学科建设中学术群体以学术自由之名抵制必要规划组织和协调、管理者在学术自由大旗面前畏手畏脚、裹足不前,从而导致一流学科建设松散、拖拉、低效的局面。实际上,我们仍然认为,一流学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学术事务,仍然在很大范围内(特别是具体落实和执行过程中) 需要鼓励学术自由,而且“不同学科对自由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基础学科,应该是要自由,对于技术学科来说,可能自由就需要得少一些”[11]。我们说一流学科建设不完全是学术自由,只是反对把一流学科建设当成完全的学术事务,排斥管理层的合理规划和组织。我们希望,在知识转型的背景下,一流学科建设要积极响应政治逻辑和市场逻辑的要求,积极接受内外部双重的约束,将不同主体的意志和不同方面的需求统一起来,努力提升一流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程度,提升一流学科建设的效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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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文章原文刊载于《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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